索引號: | 4311000024/2021-13486 | 發(fā)文日期: | 發(fā)布機構: | 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主題詞: | 行政審批服務 |
統(tǒng)一登記號: | YZCR-2021-00002? | 信息時效性: | 有效 | 文號 : | 永政發(fā)〔2021〕6號 |
YZCR-2021-00002
永政發(fā)〔2021〕6號
永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承接落實省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管理區(qū),永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人民政府各辦委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fā)〔2020〕15號)精神,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相應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其中對應省里要求新增3項,承接省級部門下放22項。
各縣市區(qū)(管理區(qū)、經開區(qū))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新增和省級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的銜接落實,及時調整權力清單目錄,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機制。對新增和省里下放的事項,務必要承接到位,及時在“互聯(lián)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中填報實施清單,按要求優(yōu)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并按要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附件:承接落實省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附件
承接落實省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共25項,其中對應省里要求新增3項,承接省級下放22項)
序號 |
事項名稱 |
類別 |
實施主體 |
備注 |
1 |
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基本醫(yī)療保險待遇給予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市、縣(市、區(qū)) 醫(yī)療保障局 |
對應省人民政府 新增 |
2 |
對基本醫(y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y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支出給予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市、縣(市、區(qū)) 醫(yī)療保障局 |
對應省人民政府 新增 |
3 |
對參加藥品采購投標的投標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市、縣(市、區(qū)) 醫(yī)療保障局 |
對應省人民政府 新增 |
4 |
權限內客運站站級核定 |
行政確認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5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線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行政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6 |
利用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涵洞鋪設電纜等設施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行政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道)、電纜等設施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
在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道)、電纜等設施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
7 |
國省干線公路建筑控制區(qū)內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8 |
在中型以上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設施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行政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在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圍內依法進行疏浚作業(yè)的審批(國省干線公路) |
||||
9 |
普通國省道技術復雜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交通運輸局 |
承接省交通運輸廳下放 |
10 |
審批權限內的漂流項目用水、礦井項目疏干排水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水利局 |
承接省水利廳下放 |
11 |
湘江、資江、沅江、澧水干流的管道及洞庭湖的碼頭、線纜、管道省水利廳審批權限 |
行政許可 |
市水利局 |
承接省水利廳下放 |
12 |
湘江、資江、沅江、澧水干流及洞庭湖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省水利廳審批權限 |
行政許可 |
市水利局 |
承接省水利廳下放 |
13 |
放射診療許可證校驗 |
行政許可 |
市衛(wèi)生健康委 |
承接省衛(wèi)生健康委下放 |
14 |
醫(y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yè)病危害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審核(開展放射治療、核醫(yī)學工作) |
行政許可 |
市衛(wèi)生健康委 |
承接省衛(wèi)生健康委下放 |
15 |
年生產規(guī)模12萬噸(不含)以下金屬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金屬、非金屬礦山采掘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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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非金屬礦山地質勘探單位安全生產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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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年生產規(guī)模12萬噸(不含)以下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17 |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主要負責人、企業(yè)名稱或者注冊地址的安全生產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未進行新、改、擴建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 |
||||
18 |
單一黑火藥類生產企業(yè)、單一引火線類、引火線和爆竹生產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單一黑火藥類生產企業(yè)、單一引火線類、引火線和爆竹生產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
||||
19 |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除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跨市州的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載明總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建設項目、總容量在10000m3以上的石油庫建設項目以外其他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20 |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除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跨市州的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載明總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建設項目、總容量10000m3以上的石油庫建設項目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行政許可 |
市應急管理局 |
承接省應急廳下放 |
21 |
出售、收購、利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林業(yè)局及省直管縣林業(yè)主管部門 |
承接省林業(yè)局下放 |
22 |
采集(含移植)、出售、收購、利用樟樹的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林業(yè)局及省直管縣林業(yè)主管部門 |
承接省林業(yè)局下放 |
23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林業(yè)局及省直管縣林業(yè)主管部門 |
承接省林業(yè)局下放 |
24 |
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充裝資質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
承接省市場監(jiān)管局下放 |
25 |
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審批權限 |
行政許可 |
市市場監(jiān)管局 |
承接省市場監(jiān)管局下放 |